“这个地下钱庄共接收全国29个省份2337家上游公司的资金727亿多元,分别转至4473个个人、公司账户,非法获利3200多万元。”海南警方办案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描述“1·29”地下钱庄案的影响范围和非法获利情况。
操纵空壳公司,动辄上千万元资金在地下钱庄“自由”流转
刘越,42岁,广东普宁人,小学文化水平,曾多年在深圳从事地下钱庄非法交易。2008年8月,刘越等人将“业务”转至海南。
他们以深圳一家投资公司做掩护,使用购买的20张身份证,先后在三亚、海口注册了20家工具公司,并在海南某商业银行开立公司账户、开通网银。
“这些公司都由代办公司到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均为100万元。经查证,公司法人资料全部为伪造。”办案人员介绍。
这20家无员工、无办公场所、无经营的空壳公司,就成了刘越等人的敛财工具。他们在深圳的投资公司接到“业务”后,将“客户”对公账户中的资金转入海南事先注册好的工具公司对公账户中,再通过网银将海南对公账户资金转入工具账户,最后转入“客户”指定的账户中。
一笔笔来历不明、动辄上千万元的资金,就这样在地下钱庄“自由”流转。
在转钱过程中,该团伙通过扣留或让客户另存其他账户的方式,收取交易额0.4%。—3.5%。的手续费,从而满足客户规避人民银行对企业基本账户和现金的管理及税务机关的监管,隐匿资金走向等非法目的。
近10万条数据中锁定20个公司账户,警方揪出地下钱庄利益链
2009年1月,警方在接到人民银行反洗钱系统监控报告后,立案侦查。经初步调查,发现案件涉案金额庞大、案情复杂。
根据日交易量大、交易频繁、近一个月交易总量大等特点,海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的办案人员从近10万条数据中筛出100多个可疑账户,并对可疑账户逐一跟踪追查,最终锁定了20个公司账户。
办案人员还通过银行系统查找犯罪团伙进行网银交易的IP地址,但往往是历经千辛万苦找到IP地址后,犯罪分子却早已转移。
“在20个工具公司银行账户中,有7个开户人是一个叫曹斌的湖南人。调查发现,身份证上的人口信息与曹斌本人吻合,但照片却不是他的。曹斌说自己在深圳打工时曾丢失过身份证,这让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又断了。”办案人员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