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华:最长诉讼时效、胜诉权的疑惑
提问: 关于最长诉讼时效、胜诉权的疑惑
在诉讼时效期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请问这里的胜诉权是不是就是权利人丧失了对义务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权利,即不能起诉或者是起诉不能胜诉?第二个问题是请问实体权利不消失,那么起诉法院也不支持,这有悖常理啊。比如2012年12月1日乙借了甲100万,承诺2013年1月1日还钱,但是到期之后乙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2015年1月2日甲提起诉讼,那么过了诉讼时效时候,就算你有甲有实体权利,乙也可以不用还钱了么?但是有最长诉讼时效20年啊,并且中间是因为乙一直承诺并且推脱还款日期。
答:尊敬的jasonyee 同学您好:
一、您的理解不完全正确,这是的丧失胜诉权并不是“权利人丧失了对义务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权利”,而是权利人可以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也可以去法院起诉,只不过不能胜诉而已。
二、您举的这个例子中“但是到期之后乙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这是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的。
老师给您举个例子:1996年1月1日乙向甲借款100万,承诺1996年3月1日还款,到期未还。则本案中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的计算是自1996年3月1日-2016年3月1日。如果到期后乙一直“推诿”,或者甲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找乙要一次,这都是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只要在这20年之间都是合法的。如果甲最后一次要钱是2010年1月1日,乙仍未还款,甲也不再好意思要了,于是到2013年1月1日甲到法院去起诉乙(是可以起诉的),此时甲丧失的是胜诉权,即,法院不能判决甲赢,但是依然要受理这个案子。此后甲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即,其还可以通过任何合法方式向乙主张债权,如,甲每天都坐在乙家门口,乙实在受不了便偿还了甲借款,这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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